迎送服務 (暫停服務)

金光飛航專業團隊為滿足旅客的需求,在登船時,航行中提供了一系列細緻入微的服務。

服務範圍包括機場航線(從香港國際機場往澳門氹仔客運碼頭),市區航線(香港港澳碼頭(上環)往澳門氹仔客運碼頭)之迎送服務,辦理登機服務,行李搬運服務等。致力於讓每個旅程都令人難忘。

市區航線

  1. 所有服務須於服務前48小時透過電郵(mg@cotaiwaterjet.com)預訂。
  2. 所有服務將未能於香港天文台或澳門氣象局發出8號或更高颱風信號期間以及改掛至較低颱風信號期間提供。所預定之服務將會被取消而已付之服務費用會於30天內退回。
  3. 服務可於航班時間為早上07:00至晚上22:00期間提供。
  4. 若航班時間為早上07:00至07:30及晚上22:00,該時段所有服務須收取50%服務附加費。
  5. 如未能如約使用已預訂之服務,該訂單亦會被視作已執行及已完成的服務狀態,金光飛航將會收取該訂單之全額服務費用,已繳付之全額服務費用將不作任何退款
  6. 標準行李之定義為重量不超過20公斤及體積不超過76cm x 56cm x 23cm。如行李超出上述標準,將被視為超重及超大。
  7. 所有於訂單以外之臨時服務要求,其費用需於現場付清。
  8. 取消服務手續費用 - 市區航線 (適用於所有已確認之預定):
    於原定航班時間4小時內以電郵提出取消服務要求,已繳付之全額服務費用將不作任何退款。
  9. 更改服務手續費用 - 市區航線 (適用於所有已確認之預定)
以電郵提出更改服務要求 手續費
更改航班時間 免費
原定航班時間2小時內更改服務日期 訂單總費用之25%作為手續費
  1. 所有更改或取消服務的要求必須以電郵方式提出為準。恕不接受電話申請。
  2. 所有由金光飛航所提供之服務視乎實際供應狀況而定。
  3. 船票一經發出,將不作任何更改、退票或退款。
  4. 金光飛航不承擔因執行或未能執行條款之服務所引起的任何範例性、懲罰性、特殊性或後果性損害,包括但不限於收入損失、盈利損失或預期之經濟優勢損失。客方亦同意放棄追究及免除金光飛航任何形式的賠償。
  5. 如有任何爭議,金光飛航保留對該服務之最終決定權。